服务热线:021-56318330

新闻中心 / News Center

为物流和能源行业提供高品质与可信赖的装备和服务,为股东和员工提供良好回报,为社会创造可持续价值,成为所进入行业的受人尊重的企业,诚信正直、成就客户、开拓创新、持续改善、合作共赢

关于报关单修改和撤销无纸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1454

近日,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尽快遏制外贸下滑势头,为今年外贸形势进一步向好打下坚实基础,海关总署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汇总,确保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04.jpg


一、加快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及时总结完善单一窗口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扩大企业参与面,推动单一窗口申报数据标准化及简化和口岸执法部门在单一窗口环境下加快业务流程改造。会同相关部门率先将上海经验向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辐射,年底前完成在沿海地区口岸推广单一窗口建设的目标。


二、推动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化建设。年内出台《国务院口岸部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数据共享和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加快与税务、质检部门工作层面沟通,在原有信息共享工作基础上,研究拓展信息共享和使用的制度性安排。


三、优化查验监管机制。优化查验方式结构,充分运用好科技手段,逐步提高非侵入式查验比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查验率实施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广顺势监管模式,简化监管流程,尽可能将海关监管顺势嵌入物流运转。


四、继续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深化“双随机”在海关布控查验中的实际应用,完善抽查事项目录公布制度,逐步提高随机布控查验比例,年底实现随机布控查验占比70%以上。


五、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简化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按期推进实施“一照一码”、“三证合一”。在目前已实现进出口企业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基础上,力争尽快实现企业可以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进出口报关业